1
前世,我倾尽家财助季修文考上状元,他却认为我用钱侮辱他。
婚后十年,他对我冷淡至极。
后来,我才知道他喜欢的人,是和他一起长大的青梅。
为了和青梅在一起,他不惜下毒,害我毒发而亡。
再睁眼,我重生回到救济他的那天。
他质问我:“沈沁,你不是喜欢我吗?为什么不救济我了?”
我冷笑:“晦气玩意,给我滚!”
1
「沈沁,你不就是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之女吗?」
「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吗?」
「我告诉你,这里是书院,不是你家,我们不稀罕!」
看着挡在季修文身前的林乐瑶,我有些恍惚。
视线对上季修文的目光,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扶住了旁边的白墙才站稳。
十八岁的季修文,脸上还带着一丝书生气,瘦削的肩膀,衬得书生服都宽大了几分。
然而他实在生得好看,身材高挑,皮肤有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
只是那双眸子实在出彩,亮得好像天上的星星,竟生生把平平无奇的衣服衬得贵气十足。
这样的季修文,我有多久没见过了?
十年?
还是二十年?
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了。
毕竟,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季修文看我后退,微微一怔。
林乐瑶还在喋喋不休,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眼前这一切,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当时就是这样,他不肯接受我的救济,我却以为他皮薄,偏要救济他。
季修文家境不好,他爸是个烂赌鬼,从小只会输光了钱后喝得烂醉,回家打骂他和他妈。
他妈不堪折磨,最后投河自尽。
他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等长到七八岁,他最喜欢去村里的学堂旁听。
教书先生也不管他。
等到了十六岁那年,他考取了童生。
可想要更进一步却是不可能了,毕竟束脩可不是他能出得起的。
还是村长看他有读书的天分,哄着全村的人东拼西凑,送他来了书院。
山长也是惜才之人,免了他的学费,再多的,也只能靠他自己去挣取了。
好在学院设置了勤学岗,凭借着他的勤奋,混个温饱总不是问题。
那时候,能上得起岳麓书院的,要不是有真才实学之人,要不是家里有钱来混个名声的有钱之人。
季修文是有才的,虽然没钱,但他从来不觉得是什么丢脸的事,永远不卑不亢。
他太与众不同了。
他就像温室里生出的一株清新又顽强的兰草,和我周遭的奢靡格格不入。
我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了他。
我喜欢他,所以看不得他受苦。
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总是自以为是地一切我觉得好的东西塞给他。
他晚上要去抄书早上赶不及吃饭,我就从家里带了饭盒给他,足有三层。
「季修文,我家厨娘烧的燕窝炖益乳鸽,很是滋补,你尝尝!」
「还有这道枣泥酥,香甜可口,我最喜欢了。」
那时候,我是皇商沈家的掌上明珠,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身边所有的人都宠着我,以至于大脑空空,不思进取。
我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却完全忽略了,他想不想要。
他的同窗都在起哄:「季修文,他懂什么燕窝啊,啊哈哈,恐怕鸡窝倒是很懂!」
我怒瞪他们,骂道:「咸吃萝卜淡操心,关你们什么事!」
我没看到就修文用力捏紧饭盒而失去血色的手指。
他顿了片刻,把饭盒还给我,冷淡道:「谢谢沈**的好意,季某受不起。」
「别啊季修文,」有男同学朝他挤眉弄眼:「要是攀上了沈沁这个高枝,你这辈子都吃穿不愁啦!」
「就是,到时候你爹不是想赌多少就赌多少,再不用打你生活费的主意了,哈哈......」
所有人哄堂大笑。
季修文却一下子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我在后面追着要把饭盒塞给他:「季修文,你别听他们胡说,快把饭吃了,不然晚上抄书身体受不了的。」
他站住,猛地回头。
我愣住了。
他眼里满是憎恨与嫌恶。
2
少女的记性总是很差,只记得心上人的美好。
我很快忘了那一茬,继续纠缠季修文。
为了离他近一点,我甚至好好学习,只为了升到他隔壁班。
我爹甚至怀疑我鬼上身了,变着法子地让我出去玩。
可我统统不予理会。
在书院的最后一年,季修文更忙了。
忙着参加诗会,忙着赚取各种杂费,为来年的科考做准备。
最惨的时候,他每天都只能在食堂买一个馒头充饥,然后就着凉水下咽。
我看不下去,给他钱,却被他拒绝了。
最后,他甚至饿晕在了路上。
我这才忍无可忍,拽住他非要往他手上塞银子。
「季修文,你为什么不要我的钱,你这么累死累活的到底图什么?」
我去找了山长,强行找了个借口发了点银子给他。
那时候我也懂点事儿了,知道要照顾他的自尊。
于是吃饭的时候我总拉着他一起,然后说我吃不完分他一些。
参加诗会的时候拿到入场券,却说自己没兴趣,让他去参加。
慢慢地,季修文对我的态度也在慢慢改变。
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的。
我就这么救济到了他结业,甚至为了让他开心,还一起救济了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林乐瑶。
结业后,季修文就去科考了。
他的文采一直斐然,只是论策方面稍显薄弱。
他求学无门,我看不得他这么消沉,干脆找我爹用钱敲开了大儒的大门。
我记得他兴高采烈地告诉大家,他被大儒收入门下。
不知是谁多说了一嘴,提到我爹给大儒送礼的事。
顿时大家看季修文的眼神都变了。
他问我:「沈沁,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当时以为他想说的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于是心安理得地开口道:「因为我心悦你啊。」
「季修文,你喜不喜欢我?」我羞红了脸,不敢抬头看他。
「我都对你这么好了,你要是还不娶我,就太没良心了!」
天地良心,那时候我只是开玩笑而已。
但季修文没说话,我以为他是同意了。
所以,待他高中状元后,来我家提亲,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一年后,他如约娶了我。
婚礼办得有些潦草,我爹不甚满意。
但我想着,他只做了一年官,哪里有银钱筹办酒席。
所以哪怕简陋了些,我也甘之如饴。
季修文婚后对我依旧冷淡。
那时候的我真的太傻太天真,以为他就是这样冷淡的性子。反正我都追逐他那么多年,只要我继续对他好,就算是石头也会被我捂化了。
可我没想到,他当真是铁石心肠。
因为他的心,自始至终都在别人那里。
婚后三年,我俩的矛盾再也无法调和。
我开始忍受不了他日复一日的冷淡,我质问他是不是还惦记着他的那位青梅。
他只是冷眼看着我,一言不发。
逼急了,他干脆就直接摔门走人。
我被他的冷暴力逼得愈发偏执疯狂,他一回来我就逼问他,骂他,吵得最激烈的时候我口不择言:「早知道你是这样的白眼狼,当初我还不如养条狗,好歹还知道朝主人摇尾巴!」
他神色有一瞬间的愤怒,掐住我脖子的手渐渐缩紧,那一刻我以为他要掐死我。
可是没有,他只是慢慢松开了手,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自那天之后,他再也没回来看我一眼。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早就金屋藏娇了。
他和林乐瑶有了新家,甚至......她还怀了他的孩子。
那些年,他在外面的家庭圆满幸福。
而我一个人守着偌大的府邸,满心的爱都酿成了满腔的恨。
我爹想替我好好教训一下他。
可是季修文的官越做越大,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谁都能踩上一脚的穷小子了。
我没什么能报复他的,我唯一有的是季夫人这个身份。
只要我咬死不和离,他也不敢休了我。
不然他要背上忘恩负义的名声,那他在官场上就很难再进一步了。
他毁了我,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他喜欢的女人,永远都只能做见不得光的外室。
他和别人的孩子,永远是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
林乐瑶也不敢来府上闹,她怕会毁了季修文的仕途,那她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就这样,我和他耗了十年。
这十年无论我多么歇斯底里还是苦苦哀求,他都没有心软过,甚至都没回来过。
我彻彻底底变成了上京的一个笑话。
我就在日复一日的绝望中日渐消瘦,身染重疾。
直至郁郁而亡。
3
「沈沁?」
我猛地回过神来,看向一旁的季修文。
一股极深的恨意从心头涌上来,让人忍不住想上去扇他两个巴掌。
我死后,他终于如愿了吧。
或许,我的死也是他在背后推波助澜。
我还记得死前我的药和平时的不一样,我问婢女,也只是说大夫新加了一味药材。
我不疑有他,然而,没过多久,我就一命呜呼了。
是他吧。
除了他还能有谁,盼着我早点死。
也真是难为他,忍了十年才对我动手。
不过也是,我不死,他和林乐瑶的孩子永远也入不了季家的族谱。
我好恨!
我自认为除了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不够照顾他的自尊,没有任何对不起季修文的地方。
就连结亲我也没逼过他。
我甚至还问过他是不是真心想娶我,如果不是,我也不是那等死皮赖脸之人。
他却这样恨我。
林乐瑶还像上辈子那样对我叫嚣:「我们不需要你的施舍!」
我看向她,林乐瑶其实长得不错,一身粗布麻衣也挡不住她的小白花气质。
只是此刻她神情激动地盯着我,让人误以为我怎么了她一样。
上辈子也是这样,本来我和季修文都说好了,这钱就当我借给他的,等以后他有能力了再还给我。
林乐瑶却突然跳出来指责我用钱侮辱季修文。
我突然觉得很可笑,看着眼前的两人,我勾起嘴角。
「你想多了。」
「这钱我就是施舍给乞丐,也不会再救济你们了。」
「小桃,把这些钱都散出去,就说沈府**今天心情好,这一顿饭她请。」
「是,**!」婢女小桃恭敬地拿着一袋子钱,朝人群走去。
季修文脸色大变。
4
林乐瑶的表情有片刻空白。
「......你说什么?」
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道:「你不是觉得我救济你们是侮辱你们吗?」
「都是同窗,我怎么能这么侮辱你们呢?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强人所难也不是我的本意。」
「你们还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比较合适。」
说完我不再理会他们,转身就走。
林乐瑶的家庭情况比起季修文不遑多让。父亲欠钱跑路了,留下她和母亲相依为命。
她娘没日没夜地绣花,眼睛都熬坏了,只能靠给别人浆洗衣物为生。
书院设立了一些女子课程,等学员毕业了,也是各个绣坊布庄抢着要的存在。
林乐瑶也是颇具天赋的。
于是,她也被招进了书院。
大概是因为近况相似,她和季修文的关系一直很好,总是围在他身边。
她总喜欢在我约季修文出去踏青的时候,缠着他要一起去。
我有时候不愿意,她就会当着大家的面,泪眼婆娑地问我:「沈沁,你是不是嫌我穷,不想和我交朋友。」
我还来不及说话,季修文就会呛声说道:「你要是觉得我们配不上,那就别去了。」
我只能带上她。
吃饭的时候,她也会指着我食盒里的鲍鱼鹿茸说:「你每天都吃这么好的东西吗?」
「我们还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有几次我和季修文明明聊天聊得挺好的,她突然说了这么一句,季修文瞬间没了笑意,也不再和我说话了。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无心的。
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和季修文走在一起突然回头想和她说点什么,却撞见了她看我的眼神。
虽然她当即扬起了笑脸,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阴狠,怨恨以及羡慕。
然而我却后背发凉,那时候我才恍惚意识到,她讨厌我。
或者说,她恨我。
其实我和季修文刚结婚的时候,也有过一段浓情蜜意。
那时候他刚入职翰林院,拿到了一笔不薄的俸禄。
那天,他喝得醉醺醺的,搂着我,笑着和我说:「娘子,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
我心疼他,只是抱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长到这么大,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我还是很感动。
「不用了,你刚入朝为官,有许多需要用钱的地方,你有这份心我就很开心了。」
他却不依不饶,头埋在我的肩膀上撒娇:「丈夫赚钱妻子花,天经地义,我给你买根簪子好不好?你喜欢什么样式的......」
直到睡着了,他嘴里还在嘟囔着:「沈沁,我现在有钱了。」
「你不用跟着我受苦了。」
他果然第二天就给我买了一根簪子。
只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林乐瑶就从他身后走出来了。
她看着我手里的簪子,表情突然有些古怪。
随即惊讶地捂住嘴:「哎呀!」
有些埋怨地对季修文说:「你早说是送给沈沁的呀,我记得她头上那根簪子价值万金,这根就不要献丑了。」
「你看我头上这根簪子,和你买的那根像不像?这还是她随手给我的,说太便宜了,也就花样别致了一点。」
其实有没有这事儿我早就忘了。
然而季修文的表情却一下子难看了起来。
随后他夺过那根簪子,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那之后,他就开始对我冷淡下来了。
而那根簪子我再看见的时候,已经明晃晃地戴在了林乐瑶的头上。
她嘴里噙着笑,故意摸着簪子说道:「沈沁,修文哥把这根簪子给了我,你不会生气吧。」
「他当时想扔掉的,还是我觉得可惜,才央求他给了我。」
我自然不肯,上手准备去夺。
她脸上闪过一丝怨恨,大声质问我:「反正你都有那么多簪子了,为什么非要抢我头上的?」
季修文黑着脸拽住我的手:「放手,你既然不稀罕,为什么还要去抢,还是说,你天生喜欢抢来的东西?」
我当时心高气傲,哪里受得了这种气。
「还给你,还真当我稀罕吗?」
我负气扔出簪子,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我和季修文不欢而散。
后来我才明白,林乐瑶说的哪里是簪子,她说的明明是季修文。
她觉得是我抢走了他,所以才那样恨我。
5
「沈沁,」季修文慌了神儿似的一把拽住我:「你等等!」
小说《清冷书生我不嫁了》 1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