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小心把首富撞失忆了》这部小说构思不错,前呼后应,条条吃饱饱文笔很好,思维活跃,禾念李知淮是该书的主要人物,小说内容节选:他的手和脚都被打上了石膏,额头上还缠着绷带。俊朗的面容却苍白的没有一点血色。我紧忙走到他的身……
不过,秉承着知法守法的公民原则。
我决定报警自首以及承担肇事的后果。
正当我按下110,准备拨号时。
手机突然弹窗出一条新闻消息:「A市一男子肇事逃逸后,亲属追究赔款百万余元。」
寥寥数十字,却让我的心头一震,拨通键再也没法按下。
要不,还是养好了,再给人送回去吧。
我将受伤的mini小新车狠心卖掉后,才勉强补齐高昂的住院费。
或许是因为失忆的缘故,他看起来甚是乖巧。
他的眉眼很好看,不禁让我想到了前年走丢的宠物狗小乖。
医生开了很多的中西药,喂他吃药片的时候,他还算配合。
可换成了中药冲剂后,他却倔强地移开了脸。
我好说歹说都不管用,于是后来我便会提前准备好糖果。
像哄孩子般耐心地哄着他:「小乖,喝了姐姐就给你一颗糖。」
他似乎对这一套很受用,望向我时,深邃的眸底似乎闪着微光。
「给两颗,我就喝。」
每每到这,我心脏仿佛都会漏了一拍。
为了促进骨头的愈合,之后的日子里,我买来了豚骨和老母鸡用来煲汤。
起初他还有些不习惯浓汤的味道,后面也慢慢适应。
除了正常的一日三餐外,平时他大大小小的事也全由我负责。
上至涂药换绷带,下至扶厕所和擦身子。
而我也从一开始的面红耳赤到后面还是会不争气的面红耳赤。
以至于他时常一脸疑惑地看向我。
「为什么你老是脸红?」
我只能快速撇过头,在心里暗自愤恨道: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的身材,实在太好。
成年男子的身体自愈能力总是强得多,再加上我日以继日的悉心照料。
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他便能拆了石膏,下床行走了。
我悬着的心这才慢慢放下。
不过,每当我问他是否记起什么时,他却总是摇摇头。
一直到了出院那一天,我办好出院手续后回到病房。
想着,是时候该联系警方送他回家了。
整洁的病房内,他早已换上了我给他买的黑色卫衣和休闲裤。
干净的阳光浮落在空气中,他背对着我,站在窗前。
宽肩长身投射下来的影子,都像极别出心裁的画卷。
那一刻,我竟看得有些恍惚。
因为这样的风景,不是一天或者一周。
而是整整一个多月。
但犹豫片刻后,我还是握紧手中的手机。
可就在我转身走出没两步时,他却发现并叫住了我。
「姐姐。」
黑色的衣料衬得他锁骨之上裸露的皮肤更加干净白皙。
淡淡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也坠入了他深邃的眉眼之中。
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却看起来格外明媚与美好。
「姐姐,窗外的花开了。」
小说《我不小心把首富撞失忆了》 第2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