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现代言情文章《穿书:带崽随军后我被宠上天》,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沈淮初陆云琛,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作者夏今阳,文章详情:“三年来全部的津贴都在这儿了。”陆母气的眼睛都红了,1000多块钱啊,原本是要给明扬当彩礼的。沈淮初数了一下,大差不差的……
西南军区医院。
特护病房中,阳光透过窗户缝隙洒落在男人坚毅俊美的脸庞上,小麦色皮肤的肩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
“陆队,为了这个任务,您都三年没回家,小心嫂子不要你了。”
话带调侃的男人一身草绿色军装,身姿板正,面容英气,望向陆云琛的眼中难掩敬重。
闻言,陆云琛拿着水壶的动作一顿,脸色有一瞬间的怔愣。
三年没回去,也不知道小宝长多高了,还有她,怕是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陆队,您这次立了大功,职位定是能往上再升一升的。到时候分个更大的房子,就让嫂子和小侄子来随军……”
男人早就听部队里的兄弟传他们军区的“冷面阎王”陆队娶了个又黑又胖的丑媳妇,虽然觉得可惜,但心里又好奇得紧。
陆云琛没说话,但眼睑却微微垂下,显然是在认真思考男人的建议。
*
征询了小宝的意见后,沈淮初便开始着手准备随军事宜。
正收拾着衣服,门外突然传来阵阵凌乱的脚步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沈母挎着一个菜篮子就大咧咧的走了进来。
“淮初啊,听说你不傻了,还从陆老婆子那里拿了不少东西。”
沈母一踏进门,眼珠子就滴溜溜的转,见着桌上的吃食,更是两眼直冒精光,笑得合不拢嘴。
她根本不在乎沈淮初怎么突然就不傻了的事,眼睛里只有钱和那几块腊肉。
“正好这些日子你弟弟妹妹干活太辛苦了,拿几块肉和白面去给他们补补身子。”
说着,不等沈淮初同意,沈母直接上手,拎着肉就往篮子里放。
沈淮初一把按住沈母的手,用了巧劲,让她难以挣脱,嘴上更是毫不留情的出言嘲讽,“我又不是他们亲娘,干活辛苦关我什么事,凭什么拿我的东西来给他们补身子。”
“你……”沈母一噎,眼神带着几分不可置信。
沈淮初恢复正常后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从前她来拿东西,这死丫头可是半句话也不敢说,三两句话就能将她哄骗过去。
沈母不舍得放下手里的肉,索性打起了感情牌,“你是姐姐,疼弟弟妹妹不是应该的嘛。
再说了,你从陆家拿了这么多东西,分一些给我们怎么了,做人可不能太自私。”
“既然娘说我自私,那我就自私到底好了。从前你在我这儿拿走的一针一线,一点不少的给我还回来,不然我就亲自上门了。”
原主之所以过得这么苦,沈母也是功不可没。
时不时就上门打秋风,将家里搜刮干净,半粒米都没留下,全然不顾原主的死活。
听到这话,沈母勃然大怒,直接破口大骂,“沈家把你养大,你就是这样回报我们的,你良心让狗吃了。
你是长姐,就必须供养你弟弟妹妹,供养整个沈家。”
沈淮初被这一番奇葩言论气笑了,“我要是真没良心,这些年你也没法从我这里讨到好处。娘,我真是你亲生的吗?”
也不怪沈淮初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从小到大,沈母待原主和两个弟弟妹妹的态度可谓是天壤之别。
“你这个不孝女,为了几块肉竟然不认父母了!我们沈家怎么养出了这么个不孝的东西。”沈母目光闪烁,稍稍别开了眼,拉高嗓门嚎叫起来。
见沈淮初的眼神愈发冰冷,沈母心尖骤然一阵发颤,却还是咬着牙威胁道:“你要想清楚了,没有娘家撑腰,你在陆家的日子可不会好过。
没有两百块钱,你别想老娘原谅你。”
丢下这句话,沈母挎起篮子,连肉都不要了,一溜烟跑远了,活像身后有鬼在追。
沈淮初目光晦暗的盯着沈母渐行渐远的背影,心里存了一丝怀疑。
她暗暗将这件事记下,打算等日后再调查个清楚明白。
不过沈母的到来倒是让她记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
没磕坏脑袋之前,她曾经是镇上广播站的广播员,凭着优越的形象和娇软细腻的声线备受重视,工作体面又是铁饭碗。
可以说,如果她不主动辞职,广播站永远有她的一席之地。
而如今,这份令人羡慕不已的工作是她那个好妹妹沈思雪在做。
三年前她磕坏脑袋,沈母就迫不及待的哄骗她将工作让给了沈思雪,美其名曰替她守着。
骗了她的工作不够,还拿走了她的钱和吃食,一家子趴在她身上吸血,恨不得将她榨干。
沈淮初冷笑一声,那工作虽然是沈思雪在做,但明面上还是属于她的。
既如此,她收回来也是理所当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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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宝拜托给隔壁婶子照看后,沈淮初拿着举报信就进了城。
她来到百货大楼,直奔服装柜台而去。
百无聊赖坐在服装柜台处的售货员大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她这边走来。
女人一身浅绿色布拉吉,腰肢纤细,肌肤白皙胜雪,精致娇美的脸庞上透着淡淡的红晕,仿若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
售货员不可置信的揉了揉了眼睛,直到沈淮初走近,才试探性的问道:“沈淮初,你怎么在这?你脑子好了?”
沈淮初听到这话,唇角不由得抽了抽,语气平淡,“好了。”
话落,沈淮初骤然抬眸,也不拐弯抹角了,“我今天是特意来找你的,不知道你现在还对广播站感兴趣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现在已经恢复了,难道不打算回广播站工作了吗?”江玉有些惊讶,广播站的工作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她说不要就不要了。
当初要不是她的对手是沈淮初,现在她早就是人人羡慕的广播员了。
可惜一个萝卜一个坑,她有实力,沈淮初更厉害,也比她更为合适。
江玉愿赌服输,也不觉得输给沈淮初丢人。可要让她承认比不过沈思雪,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小说《穿书:带崽随军后我被宠上天》 第6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