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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眼,心里啧啧两声。
“唉,这人族的膳食就是美味,不像咱们狼族,吃的东西又冷又硬。”
他回味无穷,端起碗来一饮而尽,而后重重地搁下碗,发出嘣的一声。
撵人的意味不言而喻。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同床共枕了。
自从柳依依出现。
“墨倾。”
他轻声唤我,声音如从前一般温柔。
我抬眸,他看着我,笑着露出两颗狼牙:“你知道吗?人族女子的身上光滑细嫩,摸上去柔软,咬一口回味无穷。”
“或许,你也可以试试去掉毛发。”
我看向他嫌弃的眼神,恍然间想起我封后那天。
所有人都带着满意的笑容,祝福我,祝福我们,祝福整个狼族。
只有贴身侍女一瞬不错地看着我,面带不忍。
侍女带着我走向高台,忽然说了句:“**。”
她轻声说:“这一走,就没有回头路了。”
王族的婚姻里感情不重要,利益才重要。
我当王后这件事,与其说是婚姻,不如说是交易。
夜凌封我为后,我母族部落归顺夜家,跟随夜家一起对抗虎族。
整个狼族都赞叹我们之间是天作之合。
在喜上眉梢的掩饰下,两大部落强强联合,抵挡了虎族的进攻。
只是我没想到,战事过后,夜凌会一丝颜面都不给我留。
门外的侍女冲我使了个眼色,我冲夜凌告辞:“好好休息,我先回宫了。”
夜凌神色淡淡应了一声。
夜深人静,一路畅通。
不到一刻钟,我便到达了狼城之中最大的茶楼。
茶楼里空无一人。
我找了好久才在角落里看到抱着剑的沉蒙。
他一身黑衣,长身玉立,头顶的墨色发冠与发色相融,整个人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气质骇人却掩盖不住绝色五官。
说起来,能认识沉蒙,还得多亏了那个豹女。
夜凌怒发冲冠找美人引来豹族反扑,狼族招架不住。
族内人心浮动,我还要费心为他维持后方供给。
烦闷之时,我来到这间茶楼。
茶楼人声鼎沸,侍女好心劝我:“说不定咱们部落能出一个天降奇才解狼族之困呢。”
我一笑而过,转眼看向茶楼中间的戏台。
锣鼓喧闹之间,有个狼女用力往台上丢财帛,大声喊:“沉蒙,跟我走吧,我养你。”
那个叫沉蒙神思未动,一个眼神都没给那个狼女,只一个转身,长枪反转,只用枪风便引着装财帛的荷包拐了个弯掉进戏台子上的箩筐里。
好功夫!
狼族的敏锐让我在一瞬间就做了决定。
我大步上前,掏出一张银票。
“这个少年,我买了!”
台上沉蒙冷峻的神色里闪过一丝错愕。
天降奇才不光能解狼族之困,还能让我时刻掌握夜凌的动向。
毕竟这么个人才送到边关,夜凌不可能不注意到。
我坐到主位上,沉蒙撩袍坐到我身边,一言不发。
他抬手帮我斟茶,我双手接过茶杯,手指触碰到对方,他动作一滞,心神乱了一分。
我们挨得很近,我几乎能闻见他身上的血腥味。
抬眸,撞进他眸子里,他眼神闪躲一瞬。
我故意逗他:“怎么不说话?”
沉蒙脸色微红,收回手来,坐下时离我远了几分。
“大祭司不见了!”
小说《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 2 试读结束。